天山網訊(記者張蕾 通訊員許金強報道)近日,兩起拖了三年之久的經濟糾紛案件終於圓滿執結,這得益於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運用的執行聯動機制。
  申請執行人李某、武某於2009年8月應聘到被執行人的超市工作,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,月工資1300元,半年後月工資漲至1900元。工作期間,超市沒有給她們繳納社會保險。2011年超市通知她們待崗,但未支付待崗生活費,後二人分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。仲裁裁決後,超市不服遂訴至法院,經過一審、二審,最終判決超市補繳二人工作期間的社會保險、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兩倍工資及待崗生活費等共計4.2萬餘元。
 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,執行法官對銀行、房產局、車管所依法查詢,均未發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,而其超市也已轉讓。執行法官及時調整辦案思路,到工商局調檔,並前往被執行人所在社區瞭解情況。經多方努力,最終發現被執行人在銀行有可供執行的債權,隨即向銀行依法送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,使得案件圓滿執結。  (原標題:烏魯木齊天山區法院啟動執行聯動機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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